根據參保人的居住地遷移情況和就業情況,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在繳費期間可跨地區轉移,也可轉為職工養老保險。 跨地區轉移時,參保人可將養老保險關系及個人賬戶資金隨戶籍轉入新參保地,按新參保地有關標準核算繳費,并享受相應待遇;參保人員達到養老金待遇領取年齡后,其養老保險關系則不轉移,可繼續在原參保地領取養老金待遇。 根據文件規定,居民養老保險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可以相互轉移,居民養老保險轉入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時,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入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合并計算或折算為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年限;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居民養老保險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簡單地說,就是居民養老保險轉入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時,只轉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轉繳費年限;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居民養老保險時,既轉個人賬戶(儲存額)又轉繳費年限。 養老保險如何跨制度、跨地區轉移接續 企業參保人員如何轉接? 參保人員到另外一個地方工作并參保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續申請。接下來,需要原參保地和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之間辦理相關手續。全部辦理完畢,不會超過45個工作日。這里需要注意的是,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人,不用再辦理轉移手續,而是保留原參保地關系,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 參保人員達到領取待遇年齡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辦理領取待遇手續;如果不在戶籍地,應該在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關系所在地辦理領取待遇手續,若符合滿10年的所在地有數個,則堅持“從后”原則;如果每個所在地的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那么,就到戶籍所在地辦理領取待遇手續。 跨制度轉接 對于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之間的關系銜接,也有詳細規定。參保人員達到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后,如果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可以申請從城居保轉入職工養老保險;如果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可以申請從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居保,待達到城居保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居保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參保人員若在同一年度內同時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其重復繳費時段只計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并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時段的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退還本人。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變動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如果工作變動,也可以轉移養老保險關系。按照規定,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流動,只轉移關系,不轉移基金。參保人員跨統籌范圍流動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在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轉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基金,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基金。轉移后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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