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新修訂的《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對積分制入戶的積分指標和排名規則進行優化調整。廣州從2011年起每年面向來穗務工人員實施積分制入戶。這已是第二次調整政策,并且今年廣州的積分制入戶指標將在去年4500個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加。
此番調整的亮點在于新增部分加分項,政策明顯向創新創業人才傾斜,引導內部人口合理分布。不過,廣州的積分入戶政策,社保繳費年限依然是準入門檻,繳費年限達到4年以上才有資格申請入戶。
具體而言,廣州的新積分入戶政策新增“創新創業”計算分值指標項目,明確在廣州市“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就業并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申請人,工作每滿1年積2分,最高10分。
這也符合廣州的城市發展戰略。近年來,廣州提出建設包括航運、航空和科技創新在內的“三大國際戰略樞紐”,其中,“國際科技創新樞紐”建設顯然對廣州提出新的人才要求,廣州急需補齊短板。
此外,新政還調整“技術能力”指標及分值,明確現正從事與上述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相對應職業工種工作的可予加分。此舉旨在確保為廣州吸納經濟社會發展亟需的技能人才,另一方面也有效避免出現有些申請人為積分制入戶突擊考證的現象。
同時,新政還將“職業資格或職業工種指標”名稱修改為“急需工種或職業資格指標”。據介紹,廣州將急需或艱苦行業列入目錄,符合工種目錄的從業人員可以獲得相應積分,為學歷、技能資格等尚未達到人才引進等遷入條件的特殊艱苦行業人員入戶打開入戶通道。
新政策還新增“職住區域”導向指標及分值。第一,明確申請人居住地由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轉移到該市其他行政區域的,每滿一年積2分,最高積10分;申請人就業地和居住地均由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轉移到該市其他行政區域的,每滿1年積4分,最高不超過20分。第二,明確申請人或申請人夫婦共同在從化區、增城區擁有自有產權住房的,積10分。
此前,廣東省的城市工作會議曾提出“區分主城區、郊區、新區等區域,分類制定落戶政策”的要求,希望有助于通過加強落戶引導實施中心城區“抽疏”戰略,使城市人口分布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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