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題 - 駿伯勞動關系網論壇 (http://m.zhuyong05.cn/bbs/index.asp) -- 企業文化 (http://m.zhuyong05.cn/bbs/list.asp?boardid=21) ---- 12種情形用工未簽訂勞動合同,無需支付二倍工資 (http://m.zhuyong05.cn/bbs/dispbbs.asp?boardid=21&id=40288) |
-- 作者:wmxhr0219 -- 發布時間:2023-4-3 10:23:34 -- 12種情形用工未簽訂勞動合同,無需支付二倍工資 1、第一種情形:用人單位同意簽訂,但因勞動者的原因導致無法簽訂勞動合同。 2、第二種情形:用人單位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3、第三種情形: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等不能歸責于用人單位的原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 4、第四種情形:入職須知、協議書等文件中已經包含了勞動合同條款的,可視為已簽訂勞動合同。 5、第五種情形:人事/人力職能部門高管或者主管人員未簽訂勞動合同,一般不支付雙倍工資。 6、第六種情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電子勞動合同,可認定為已經簽訂勞動合同。 7、第七種情形:用人單位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支付二倍工資。 8、第八種情形:特殊身份人員不屬于勞動關系的,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9、第九種情形:主張雙倍工資的勞動仲裁時效已過。 10、第十種情形:不符合勞動法律中的用人單位主體資格,未簽勞動合同的,可不支付二倍工資。 11、第十一種情形:勞動者在特殊時期未及時續簽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二倍工資。 12、第十二種情形: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支付二倍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