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題 - 駿伯勞動關系網論壇 (http://m.zhuyong05.cn/bbs/index.asp) -- 企業文化 (http://m.zhuyong05.cn/bbs/list.asp?boardid=21) ---- 勞動者因第三人侵權構成工傷的可獲雙重賠償 (http://m.zhuyong05.cn/bbs/dispbbs.asp?boardid=21&id=39975) |
-- 作者:wmxhr0219 -- 發布時間:2023-1-3 15:32:19 -- 勞動者因第三人侵權構成工傷的可獲雙重賠償 工傷是指在生產、工作或在去往生產、工作崗位過程中發生負傷、致殘或死亡事故的情形。早期對于工傷事故受害人救濟歸屬于侵權法調整,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由政府介入、向社會統籌保險資金的工傷社會保險制度應運而生,使得工傷事故救濟出現工傷保險賠償和侵權人身損害賠償兩種途徑。 在《社會保險法》制定過程中,也有過爭論。有觀點認為,職工應同時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和民事侵權賠償,理由有三:一是目前我國工傷保險待遇與民事侵權賠償標準普遍偏低,即使雙賠數額也不多,單賠無法使工傷職工得到充分賠償;二是民事侵權賠償和工傷保險待遇是兩種不同的法律關系,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是基于用人單位繳納了工傷保險費,追究民事賠償是因為第三人實施了人身傷害,侵犯了自己的人身權利,兩者并行不悖;三是第三人侵權損害了工傷職工的身心健康,甚至會對其以后的生活造成嚴重影響,人的生命是無價的,這種損失難以用準確數字衡量,不能適用“填平原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第三款規定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工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為由,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經支付的醫療費用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