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題 - 駿伯勞動關系網論壇 (http://m.zhuyong05.cn/bbs/index.asp) -- 企業文化 (http://m.zhuyong05.cn/bbs/list.asp?boardid=21) ---- 因泄露薪資被解雇,法院判公司賠10萬! (http://m.zhuyong05.cn/bbs/dispbbs.asp?boardid=21&id=39668) |
-- 作者:wmxhr0219 -- 發布時間:2022-9-29 8:43:28 -- 因泄露薪資被解雇,法院判公司賠10萬! 2017年6月12日,華雄入職北京某科技公司,雙方簽訂《勞動合同》。 2019年6月4日,公司向華雄發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該通知書載明:華雄先生,依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與您簽訂的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原因:您于在職期間主動向第三方泄露個人薪資, 一審判決:華雄行為不足以認定為故意泄露個人薪資,且情節不嚴重,公司應支付賠償金 二審判決:公司故意泄露個人薪資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違法,應支付賠償金 二審法院認為,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 本案中公司與華雄簽訂《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第22條規定,公司實行保密工資報酬制度,華雄對工資報酬水平須付保密責任,在公司工作期間,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有意透露,也不允許以任何方式詢問或攀比他人的工資,否則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對其進行處罰直至合同解除。 一審訴訟中,公司為證明華雄在職期間存在向他人泄露薪資、傳播不實年終獎發放信息以及泄露司南代碼行為,提供證人證言等證據佐證。其中證人秦某的證人證言及聊天記錄不足以認定華雄的行為系故意泄露個人薪資,亦難以被認定為情節嚴重。公司提供的其他證人均陳述系從他人處得知華雄泄露個人薪資事宜,該相應證人證言均系間接證據,故公司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公司相應主張。故一審法院認為公司以華雄故意向第三方泄露個人薪資為由解除與華雄的勞動合同系違法解除,應向華雄支付賠償金,本院認為并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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