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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wmxhr0219 -- 發布時間:2022-7-26 14:04:11 -- 以下是大家關心的一些熱點問題: 1.“社平工資”、“月平均工資性收入”和“社保基數”有什么關系? 社平工資,是上海市所有城鎮職工每一個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資性收入,可以簡單理解為上海市整體的月平均工資(實際沒這么簡單)。 月平均工資性收入,是員工上一年度工資性總收入除以工資月數得出的專屬自己的月平均工資。企業每年5、6月份會在人社的自助經辦后臺為每一個員工填報。 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資,比如2021年社平工資,作為2022年7月-2023年6月這一社保繳費年度的繳費基準,俗稱“1倍社保”。同時根據繳費基準確定社保繳費基數的上下限,下限一般0.6倍左右,上限是3倍,也就是無論工資收入多少,最低不能低于下限,最高不能高于上限。而員工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性收入就是今年社保年度的繳費基數,除以1倍繳費基準,就是自己的“社保倍數”。社保倍數是員工辦理積分和落戶時衡量社保繳費水平高低的一個指標,這個指標只在審核積分和落戶是否滿足繳費水平要求時有效。 2.新社保基數調整后,2022年7月-2023年6月辦理積分和落戶時會有什么影響? 首先,本次調整的社保基數,是企業在新一輪社保年度為員工繳納社保的一個繳費標準。與新社保年度員工辦理積分和落戶時,審核部門衡量申辦人的社保繳費水平的參考標準是兩個獨立的存在。 按前述《通知》,在接下來一年,辦理引進類落戶,比如居轉戶,人才引進,留學生落戶,以及居住證積分時,在審核申辦人的社保繳費水平時,仍以上一社保年度的1倍基數10338作為參考標準。也就是按今年繳費基數,本來11396才夠1倍,現在特殊舉措規定,10338仍然算作1倍。 3.如果不是在2022年7月-2023年6月期間辦理積分和落戶,而是2023年6月以后辦理,這段期間是否也是以10338作為繳費水平的衡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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