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題 - 駿伯勞動關系網論壇 (http://m.zhuyong05.cn/bbs/index.asp) -- 勞動關系 (http://m.zhuyong05.cn/bbs/list.asp?boardid=20) ---- 勞動案例分析:試用期從勞動合同期限中剝離出來 (http://m.zhuyong05.cn/bbs/dispbbs.asp?boardid=20&id=41143) |
-- 作者:ljhr2012 -- 發布時間:2023-10-26 10:44:55 -- 勞動案例分析:試用期從勞動合同期限中剝離出來 公司:廣州駿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鄭州分公司 服務關鍵詞:鄭州社保待遇報銷,鄭州社保代理,公積金代辦,代交鄭州社保,鄭州勞務派遣公司,咨詢聯系:18319444741(v同號)駿伯黃生 勞動案例分析:試用期從勞動合同期限中剝離出來 有些企業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會拿出兩份合同,一份是《試用期合同》,另一份是《勞動合同》。只有當勞動者通過了試用期檢驗,企業才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 其實,企業的這些做法是錯誤的。 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試用期只有在正式合同中才能約定,試用期是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期限的組成部分,即如果沒有訂立正式合同就不存在單獨的“試用合同”。 提醒: 《勞動合同法》遞19條遞4款約定: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這就意味著,單獨的試用期合同被視作正式合同,勞動合同如果只約定試用期的,那么該試用期就是合同的期限,視為用人單位放棄進行試用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