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題 - 駿伯勞動關系網論壇 (http://m.zhuyong05.cn/bbs/index.asp) -- 勞動關系 (http://m.zhuyong05.cn/bbs/list.asp?boardid=20) ---- 勞動案例分析: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 (http://m.zhuyong05.cn/bbs/dispbbs.asp?boardid=20&id=41140) |
-- 作者:ljhr2012 -- 發布時間:2023-10-26 10:43:55 -- 勞動案例分析: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 公司:廣州駿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陜西分公司 服務關鍵詞:西安社保待遇報銷,西安社保代理,公積金代辦,代交西安社保,西安勞務派遣公司,咨詢聯系:18319444741(v同號)黃生 勞動案例分析: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 某些用人單位為了逃避法律責任,在試用期內,往往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一旦試用期滿,就找種種借口將勞動者辭退。 用人單位常用的借口就是,既然是試用期,就可以不簽勞動合同,先試用滿意后,再簽訂勞動合同;還有的單位認為,對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新招人員,不想要了,因為沒簽勞動合同,也不需要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可以減少麻煩。 提醒: 根據《勞動合同法》遞10條規定: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但不允許先試用后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企業在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后仍然未簽訂勞動合同,企業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即向員工每月支府二倍的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