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題 - 駿伯勞動關系網論壇 (http://m.zhuyong05.cn/bbs/index.asp) -- 企業招聘 (http://m.zhuyong05.cn/bbs/list.asp?boardid=19) ---- 員工自愿放棄社保 承諾是否合法有效 (http://m.zhuyong05.cn/bbs/dispbbs.asp?boardid=19&id=13599) |
-- 作者:chhr305 -- 發布時間:2015-5-22 15:12:06 -- 員工自愿放棄社保 承諾是否合法有效 南昌熊先生:2012年1月5日,我與某公司建立勞動關系,但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隨后,公司又與我簽訂了《員工不購買社保(申請)承諾書》,內容大概為,員工自愿要求公司不為本人在就職期間購買社會保險。2015年5月11日,公司因經營不善暫時停止經營,并將所有員工辭退,支付了解散員工的補償金。我只領取了3.5個月的補償金。請問,由于未簽訂勞動合同,我是否可以得到雙倍工資補償?自愿放棄社保的承諾是否有效?是否可要求公司補繳2012年1月5日至2015年5月11日的社保? 記者跑腿:記者咨詢了江西中矗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律師劉良歡。劉良歡律師認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熊先生可要求公司另外支付11個月兩倍工資的差額部分。交社保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熊先生放棄社保的承諾是無效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社保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