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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bjlb602 -- 發布時間:2017-9-20 9:27:07 -- 試用期的勞動爭議與糾紛應當如何避免 1.試用期期限有多長?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不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不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除期限外,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之間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2.如何約定試用期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試用期發生工傷怎么辦? 從本質上來說,試用期員工和正式員工并無差異。因此,試用期內發生工傷,也應當正常享受工傷待遇。不少用人單位作出試用期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一旦發生工傷,原本由工傷保險基金中支出的部分待遇,將由于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參保而轉由用人單位承擔。因此,及時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才是真正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 4.如何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那么如何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呢? 首先,錄用條件要盡量變得可以衡量。 其次,要注意告知問題。 最后,應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駿伯人力集團是一家經政府部門及人社部門核準成立的專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公司專注于人力資源外包領域,具有全國勞務派遣、全國社保代理、薪酬管理等核心產品,截止到目前駿伯全國可操作網點已達到300多個。 北京社保代理 上海社保代理 廣州社保代理 長沙社保代理 武漢社保代理天津社保代理 福州社保代理 南京社保代理 蘇州社保代理 揚州社保代理 無錫社保代理 合肥社保代理 杭州社保代理 昆明社保代理 貴陽社保代理 哈爾濱社保代理 長春社保代理沈陽社保代理 石家莊社保代理 濟南社保代理 青島社保代理 廈門社保代理 南寧社保代理 海口社保代理; 駿伯人力集團北京分公司 聯系人:姜先生 手機:18801137915 辦公QQ:2215897781 網址:m.zhuyong05.cn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乙118號京匯大廈2106室 |